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針對民眾國外網購自用3C無線產品將收起750元規費,引爆搶錢爭議。NCC今(8)日強調,並沒有針對民眾從國外自帶器材,而是針對民眾透過網購自用部分。NCC還強調,去年就有4萬件申請,要投入許多人力辦理,因此審酌收起相關費用。不過,藍委黃健豪則嗆說,將要求該行政規則送立院備查改為審查,否決此一不合理規定。
NCC首先在臉書澄清,近日有傳言NCC規範民眾出國旅遊,把旅途中購買的藍牙耳機、手機等射頻管制器材帶回國,都要繳交審查費!?而且每帶一部就要繳750元!?NCC特此澄清,民眾出國旅遊隨身攜帶回國自用的射頻器材,是不用繳交審查費用的。
NCC表示,民眾從國外攜帶自用器材原則上不需繳交審查費,本次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並不適用廣大普羅民眾自行從國外隨身攜帶回國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即自行攜帶之藍牙耳機、手機等,如同過往「免繳交審查費」。
什麼情況需要收審查費?NCC說,本次增列之「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750元/件」,是針對「郵寄自用」的器材。過往僅規範郵寄三部以上需繳交審查費,本次修正為反映近年增高的行政成本。
NCC在此澄清,大家搭飛機出國旅遊,隨身攜帶回來的手機、遊戲機等自用產品,不用繳交審查費
另外,NCC也發出新聞稿表示,鑒於網路購物普及,民眾透過網路訂購並進口供自用之無線電信終端設備或低功率射頻器材案件日益增多,申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審查案件逐年增加,經統計112年案件數25,000餘件,113年40,000餘件,NCC每年需投入許多人力及資源辦理前揭案件。
依據規費法第7條第1項「各機關學校為特定對象之權益辦理下列事項,應徵收行政規費。」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行政規費:依直接材(物)料、人工及其他成本,並審酌間接費用定之。」規定,於113年7月12日對外預告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草案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並於114年2月3日發布施行於2月5日生效。
NCC說明,本次增訂「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不適用廣大普羅民眾自行從國外隨身攜帶回國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仍同以往,器材數量5部以下免繳交審查費。
不過,國民黨立委黄健豪則發出新聞稿表示,這是假管控、真加稅,他表示將要求該行政規則送立院備查改為審查,否決此一不合理規定。
黃健豪表示,「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收審查費,名義審查,實際上卻是過路費。什麼是「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就是無線滑鼠、藍芽耳機、VR眼鏡、Switch 搖桿都是。如今NCC假借管控射頻裝置,將民眾直接購買海外商品權益,以及原本保固商品權益一併犧牲。
黃健豪說,NCC收費標準也不合理,所有產品都收一樣的費用,而不是按照比例徵收,試問100元產品跟10000元產品、滑鼠和VR眼鏡都是一個收750元,合理嗎?
黃健豪強調,最重要的,名義是「審查費」,但到底是怎樣的實質審查,民眾也表示沒有收到審查報告,那等於是假借名義增稅。要加稅,請國稅局提修法,經過立法院審查,而不是NCC假借審查名義亂收過路財。
黃健豪表示,要求NCC主動撤銷,不然開議後,會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透過連署後將該案從備查改交付委員會審查,進而否決此一不合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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