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7 12:19 臺北時間

台中男拐3男童要求吃「臭臭香腸」下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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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台中男子藉照顧的機會,性侵3名男童得逞。(示意圖/Pixabay)

▲台中男子藉照顧的機會,性侵3名男童得逞。(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翁姓男子日前因在教會聚會認識了3名男童,事後卻假藉照顧男童,將男童帶回家性侵、猥褻,要求男童吃他的「臭臭香腸」,經法院鑑定,翁男有戀童傾向,一、二審均認定他涉犯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翁男再提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據了解,翁男於2022年12月時前往台中某教會聚會,從中認識3名被害的男童,事後翁男假藉要照顧男童的生活,將男童帶回家中過夜,過程中與男童一起洗澡、共寢,卻利用此機會對男童猥褻、性侵,甚至要求男童全裸趴在他身上,拍攝不雅照。

據判決書指出,男童遭翁男侵犯時,均有出聲反抗,其中一名男童更以手遮擋自己的下體,又搧了翁男一巴掌,翁男這才停下。且男童向法官表示,翁男時常拿「臭臭香腸」給他吃,翁男也會吃他的「臭臭香腸」,某次洗頭時,翁男趁機搓弄男童的「臭臭香腸」,結果「臭臭香腸」突然變大往上翹,因男童感覺不適要求翁男停止。

法官審理期間,翁男否認犯行,且辯稱這些行為都有經過男童的同意,而洗澡時則會不小心觸碰到男童的生殖器,並非違反意願性侵、猥褻,不過法官仍採信男童們的證詞,認為翁男有犯罪。

最終法官認為,翁男共犯下8罪,分別判處7年6月到3年4月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10月。二審駁回上訴,也維持相同罪名、刑度。翁男再上訴後,日前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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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1.27 12: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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