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1 19:16 臺北時間

獨/診所給錯藥還稱「可共用」 民怒: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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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記者施春美/台北報導

有民眾表示,他帶眼睛不適的女兒去診所就醫,醫師當時表示,要開立眼藥水,未料眼科藥師卻給錯藥。(圖/資料照)

▲有民眾表示,他帶眼睛不適的女兒去診所就醫,醫師當時表示,要開立眼藥水,未料眼科藥師卻給錯藥。(圖/資料照)

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表示,他帶眼睛不適的女兒去診所就醫,醫師當時表示,其女兒應是因過敏須用眼藥水,未料細看後驚覺是「耳滴劑」,理應不能用於眼睛。事後,他向該診所櫃台反應,櫃台人員原本不認錯,找來藥劑師才發現,確實是藥師給藥錯誤。眼科醫師黃宥嘉表示,此案確實是藥師給藥錯誤,「所幸該網友能仔細查證,真是值得表揚的家長!」

網友謝先生今(21日)在Threads表示,他的女兒這兩天起床眼睛都紅紅的,帶去診所就醫。醫生表示,要開立眼藥水使用,結果回家滴完後,發現上面寫「耳滴劑」。他本來在想,是他自己聽錯嗎?上網一查發現,醫生開立根本不是這罐藥水,而且該罐藥水不能滴眼睛。

謝先生表示,隔日,他回去向該診所理論,診所櫃檯回答,這類藥水是共用的。他對櫃台人員表示,他已上網查過,此藥水是不能用在眼睛,櫃檯才找來藥劑師。該藥劑師也認錯並表示,請謝先生去眼科檢查,該藥劑師願意支出此筆掛號費。

謝先生的貼文並表示,其女兒有滴了一次,還好沒出問題、也沒不舒服,藥劑師認錯,我覺得可以接受,他在意的是櫃台所稱的共用的,當他是白癡嗎?

網友謝先生在Threads表示,一家診所藥師給錯藥,但櫃檯卻不承認錯誤。(圖/網友謝先生授權使用)

▲網友謝先生在Threads表示,一家診所藥師給錯藥,但櫃檯卻不承認錯誤。(圖/網友謝先生授權使用)

家住苗栗的謝先生接受《三立新聞網》採訪時表示,他之所以要在Threads發文,並非要爭一口氣,或要求賠償,而是覺得此種疏失會危害患者的健康,他個人也已向苗栗縣衛生單位反應此事。「我想藉此提醒家長、民眾要注意,並希望醫事人員勿犯此錯誤。」

眼科醫師黃宥嘉接受《三立新聞網》採訪時表示,該名家長確實相當謹慎,一般民眾拿到醫療院所給予的藥物,就直接點用,而不會看藥物名稱,「所以,此家長相當認真,值得表揚!」

黃宥嘉說明,由於眼睛相當敏感,耳鼻喉科的藥物不能用於眼睛,以該款美康這款耳滴劑來說,若滴入眼睛,可能會導致點狀破皮的角膜損失,所幸謝先生的女兒並無不適。這起疏失的問題就在於藥師給藥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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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2.21 19: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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