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1 13:12 臺北時間

助逃家少年登大人 18歲媽一夜戰2次還無套

mm-logo
時事

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18歲年輕媽媽助少年逃家,兩人旅館投宿,兩度發生性關係,遭處1年8個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18歲年輕媽媽助少年逃家,兩人旅館投宿,兩度發生性關係,遭處1年8個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新竹市育有一女的18歲年輕媽媽小花(化名),前年認識年僅13歲的少年小帥(化名),因男方與家人相處不睦,女方協助逃家;她騎車將人從桃園載到新竹。雙方在旅館過夜時,小花主動的情況下,跟小帥發生關係;事後少年家屬報失蹤,警方循線找到人,此案曝光;法院一審,將她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1年8個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18歲的年輕媽媽小花(化名),2023年認識年僅13歲的少年小帥(化名),女方得知,男方與家人相處不睦,並騎車將去桃園從他家中將人接走,並到新竹市投宿。

當晚,兩人過夜,小花在旅館內主動對小帥「發動攻勢」兩人在合意情況下,2度發生性關係,其中一次,還未戴保險套,直到隔天少年家人通報失蹤,經警方協尋找到人,此事經由校方通知家屬曝光。

偵審期間,小花都坦承犯行,經查,案發當時,女方案發當時剛滿18歲8個月,小帥則才13歲3個月,不過當時都未違反意願,更無採取強暴、脅迫或利誘之舉,非屬嚴重情節。

審理期間,小花在法庭上自述,高中肄業,育有一女;法官認為,小花明知小帥為未滿14歲少年,正處於身心與人格發展重要階段,對兩性關係仍處於懵懂狀態,考量審理期間,女方有意願賠償、和解,但未能成立;法院審理後,將她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1年8個有期徒刑,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醫療暴力!脫序男「甩拐杖」害護理師遭殃…大鬧急診室遭關進看守所思過
兇殘程度不輸張介宗!「鬼鄰」殺夫婦判死…替「3婦分屍案」注入強心針
力推「還稅於民」!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1萬元…陳其邁:不應是常態
工人1疏忽害女騎士慘摔!「顏面骨折」住院13天斷氣…法官還她公道

更新時間|2025.03.11 13:3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