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3 19:50 臺北時間

吳欣盈提告要求還「四寶」 專家斥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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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基因生技委任律師出庭強調,幹細胞提取後原組織根本無法保留。(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基因生技委任律師出庭強調,幹細胞提取後原組織根本無法保留。(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民眾黨前立委、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吳欣盈對超基因生技公司提告返還還兒子的臍帶血、羊膜、胎盤、臍帶等「四寶」及提取出來的幹細胞,雙方律師開庭時激烈辯論。超基因主張提取幹細胞後原始組織即無法保留,吳欣盈的委任律師則強調,超基因恐有違反醫療法規定之嫌。對此,醫學博士蔡豐州認為依科學常識,已經分離培養細胞是不可能完整、全部還留下組織,為不可逆。

蔡豐州表示,先要了解的是何謂臍帶血的製程方式。間質幹細胞的製備流程,為先由醫療機構取出足量組織,例如臍帶血、血液、皮膚等,交由合法生技公司進行分離、純化、培養,透過細胞標記及無菌檢測,鑑定品質合格後,再進行低溫細胞儲存。整個過程,組織是不可逆的,意即組織不可能在「不動任何一根寒毛」情況下,分離出細胞。

蔡豐州也表示,吳欣盈的案例,當然法律自有公評,得先看合約是否有「特別」應允之條件,否則依生技業常規及科學常識,既然已經分離培養細胞,就不可能「完整」且「全部」組織還能留下。

蔡豐州強調,幹細胞分離、保存是相當得之不易的科學技術,希望業者和客戶能理性溝通,讓民眾也能充分了解,勿因人廢事,讓科學以外的紛爭傷及瑰寶,讓人類目前唯一再生、「重生」的科學希望工程遭誤解。

全案源於吳欣盈日前對超基金生技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超基因返還兒子的「四寶」及幹細胞。委任律師強調,雙方協商時,超基因曾允諾「歸還四寶」,之後才又表示已經銷毀,才會令人質疑超基因不肯歸還,恐有違反醫療法之嫌。而吳欣盈也非只付2萬元訂金,超基因曾允諾由公司總裁幫忙支付費用,但最後仍由吳欣盈支付了90萬餘元尾款。

超基因委任律師則表示,吳欣盈對於保存技術、程序顯然有誤解,所保存的標的為自「四寶」提取出的幹細胞,契約中都有明載。而幹細胞分離出來後,原始組織即無法保留,應是所有客戶都應知悉的基本事實。

而吳欣盈除一開始付了2萬元訂金後就沒再支付其他費用,公司當時依法催告並終止契約,並希望以最完整的方式、沒有任何缺陷的方式,將幹細胞移交給吳欣盈,或者是送到她指定的地方。然而在協商過程中,吳欣盈提出希望能夠免費提供大約價值1500萬產品的要求,當時公司考量決定提供價值500萬元的產品,另1000萬元以做公益方式捐贈,但吳欣盈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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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3.13 20: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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