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8 23:06 臺北時間

對醉女揉胸摸下體 色軍人還想公主抱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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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紀姓軍人在夜店門口對年輕女子伸鹹豬手遭判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紀姓軍人在夜店門口對年輕女子伸鹹豬手遭判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北市1名紀姓軍人,先前凌晨行經信義區夜店附近,看到女子小萱(化名)醉倒在路旁長椅,紀男趁機搓揉其胸部及下體,長達數分鐘之久,並以公主抱方式帶走對方,小萱驚醒後拼命掙扎並呼救,紀男才放她離去;最高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紀男10月徒刑,強制罪部分則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2022年5月初凌晨3時許,小萱穿著粉色上衣及黑色短裙,與1名男性友人前往夜店狂歡,小萱喝了啤酒與威士忌,離開夜店時已經很醉,遂坐在路邊長椅上休息。

紀男見小萱醉倒在長椅上,竟伸手搓揉小萱胸部,然後慢慢摸到下體,肆無忌憚地當街吃豆腐,紀男見對方酒醉無力反抗,竟以公主抱方式帶走小萱,打算跑到路口攔車。

小萱驚醒後不斷掙扎,紀男又抓住她的手腕,試圖再次帶走對方,小萱緊抓牆壁柱子並高聲呼救,還拿出手機拍攝過程,紀男只好離開現場,小萱立刻前往信義分局報案,警方循線逮捕紀男送辦,檢方依乘機猥褻、強制等罪嫌將紀男起訴。

紀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當時他是一片好心,主動幫忙小萱及友人攔計程車,他並沒有撫摸小萱,至於小萱手腕上的抓傷,則是因為自己酒醉跌倒,他伸手抓住對方,才會造成的傷勢。

法官根據小萱證詞、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紀男說法不足採信,一審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判他10月徒刑,剝奪自由罪則判5月徒刑,紀男不服上訴二審,乘機猥褻罪部分維持原判,高院改依強制罪判紀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紀男不服判決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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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3.18 23: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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