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對4歲、7歲的小姐妹,因為父母離婚被安置在一名蘇姓友人家,沒想到蘇男卻時常播放A片又性侵這對小姐妹,其中小姐姐曾一度打電話向警察求助,不料員警卻不相信,甚至還在電話中怒罵「白痴」,最終直到小姐妹的外婆察覺異狀帶著兩姐妹到院驗傷,最終蘇男被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共3罪,遭判處9年6個月徒刑。
據判決書指出,這對小姐妹父母離異後,2017年9月起被安置在蘇男家中,不料蘇男卻屢次趁妻子上教會期間,播放A片猥褻、性侵小姐妹。事後小姐姐表示,有次週末家裡沒人,蘇男播放「女生脫光衣服」的影片,又命她脫去衣褲性侵,「我覺得很痛」。
小妹妹也指出,有次和姊姊待在房間時,先後遭蘇男猥褻、性侵,但當時他們都奮力抵抗卻無用。小妹妹也說,姐姐事後打電話報警,沒想到接電話的員警竟回應「然後咧」、「白痴」,就被掛掉電話。
直到2020年2月,小姐妹的外婆將他們接到花蓮,途中聽到她們對話內容不對勁,又發現小姐姐腳上有傷,慢慢去了解才驚覺這起事件。對此外婆表示,小姐妹變得容易緊張、恐慌情緒,洗澡脫衣服時也有創傷反應,其中小姐姐也哭著問外婆「阿嬤,怎麼辦,我好髒」,令人心疼。
事後外婆帶小姐妹到醫院檢查驗傷,發現姐姐兩側大陰唇部分都泛紅,在右側小陰唇內側,處女膜旁邊有一個小潰瘍,約5毫米大小,妹妹下體則有紅色裂傷疤痕。同時決定對蘇男提起告訴。
經桃園地院審理,一審依3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蘇男9年6月刑。不過蘇男卻不服上訴,且認為,小姐妹未具體指述蘇男於何時、以如何頻率行為,若僅憑被害人單一指述及其他補強證據,難擔保真實性。
對此,高院認為,蘇男對小姐妹做出難以抹滅的傷害和陰影,卻否認犯行、狡辯,甚至反過來指責小姐妹難以管教,毫無悔悟之心,犯後態度惡劣,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共3罪,分論併罰,判處9年6個月徒刑適妥,於本月11日駁回雙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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