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藏傳佛教仁波切」的上師王蘊(本名王江鎮)去年7月颱風夜,在台北市大安區四維路的精舍以及附近的「水月草堂」開批鬥大會,將一名50多歲的蔡姓女信徒傷害致死。檢察官偵辦時,王蘊的2名信徒何秉潔、翁淑玲涉嫌做偽證,今(24)日被檢察官處分緩起訴1年。
緩起訴指出,何女於2024年11月12日以證人身分接受檢察官訊問時,虛偽證稱「我不是淨華蘭若的成員。我於2024年7月24日4、5點在精舍,吳慧珠請我幫忙觀音成道日,我只是去幫忙觀音成道日的修法,我們共修到8點多,吳慧珠覺得蔡女怎麼沒出來做功課,她進去看,就把我叫進去。」
何女偽證稱「我個人推斷,是因為精舍冷氣壞掉,室內悶熱,很有可能蔡女有中暑的現象,有可能是中暑、病毒造成橫紋肌溶解,企圖誤導檢察官偵辦方向。」從何女作證後,其餘同案被告即開始稱蔡女因中暑而死。
王蘊資深信徒翁女於同年11月7日以證人身分接受檢察官訊問時,虛偽證稱「我不知道聚會是誰提起。我沒注意蔡女有何異狀,現場沒有人爭吵,我沒聽到什麼很大聲的聲音。」
後因王蘊得意門生、藝人李威(本名李翊瑋)轉為污點證人,檢察官日前依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王蘊等13人,並另案偵辦何女、翁女涉嫌偽證案。
檢察官追查,何女為中醫師,於2024年7月24日凌晨3時許,緊急前往精舍確認蔡女的生命跡象,但見過蔡女死亡樣貌,常理判斷可知是他人造成,卻接受「研討」說詞,企圖誤導檢察官偵辦方向;翁女於同年7月23日22時許在「水月草堂」值班,明知案發現場並非一片祥和,卻企圖掩飾太平。
檢察官考量,2女無前科,到案後均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依偽證罪給予二人緩起訴處分1年,各支付公庫12萬、13萬元,並於緩起訴確定後6個月內,接受法治暨生命教育課程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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