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警方供稱,電腦是自己組裝,下載兒童色情影片,「是要自己欣賞!」溫男說,因為國中時曾被同學霸凌,甚至被脫褲拍照,因此心中產生陰影,才會上網專找這類影片。
婦幼隊警務員謝勝隆透露,要在有如茫茫大海的網路世界中,抓到散播兒少色情影片者並不容易,因為他們所使用的軟體常是浮動IP,很難鎖定位置,必須長時間與其鬥智。他表示,嫌犯使用的是p2p(點對點)檔案分享程式,或是BT軟體工具,從所謂的暗黑網中搜尋下載性虐兒童、少年影片並且同時散布,他們為了躲避查緝,有些以國名或女子名為檔名,也有用「口交」、「性虐」等露骨名稱,還有使用密語充當檔名,如:Preteen hard core取其中單字「Pthc」,(戀童癖簡稱),必須積極比對才能找出可疑嫌犯。
2嫌均遭警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並進一步追查他們有無渉及偷拍妨害秘密或性侵性虐的案外案。
散播兒少色情影片 可囚7年
施吉安律師事務所陳昭琦律師表示,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6 條,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本案嫌犯渉及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