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特勤中心指出,本案發生在去年12月中旬,王姓警衛官於永和官邸的永和警衛室駐地內實施清槍程序時,未依裝備操作規定執行,導致槍枝擊發。
事件發生後,總統府侍衛室及國安局相關單位立即進行調查,並將該員調離現職,實施行政處分,且完成檢討策進作為。
國安局特勤中心強調,特勤工作紀律及形象管理向為國安局要求重點,如有違反相關紀律規定情事,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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