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30日0時30分許,謝姓男子在新北市中和區捷運景安站欲搭乘捷運,因騷擾乘客遭保全人員制止。隔不久竟撥打新北市政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投訴向話務人員恫稱:「那我就拿飛彈把景安站炸掉就好了啊」,謝姓男子事後辯稱他喝很醉,不記得講什麼。
判決書指出,被告若確實炸掉景安站,將致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仍決意透過1999專線之服務人員為工具,將言論對外散發,恐嚇公眾犯意甚明。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公眾罪,判處謝男3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此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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