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曾志明表示,從小到大沒有撿過錢,沒想到一撿就是鉅款,光是面額6000萬已到期可兌現的支票,就已經是他薪水的1700多倍。
2人撿到存摺和支票後,查看戶名透過104聯絡失主,並請來縣府行政處庶務科科長林曉含當見證人,就交還給對方,曾志明再把過程寫在工作記錄簿上就結案,前後不到半小時。
對於拾金不昧被眾人稱讚,吳聲煌非常害羞,面對採訪直說「這沒什麼,不要寫我啦!很不好意思」,而對於是否會要求10%的報酬,曾志明表示沒想那麼多,「但有考慮去買樂透把這個好手氣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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