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今年29歲的謝姓男子,和女友因故分手後心生不滿,竟在去年1月間,跑到前女友住處停車場,在前女友的轎車上貼紙條警告「你給我等著,我會加倍奉還,砍了你我也不會害怕」。
2個月後,謝男又在前女友經營的臉書代購粉專及爆料公社上,PO文辱罵前女友「拜託假貨就不要出來了、直播是真品私下是贗品,你的臉是塑膠」。
前女友遭恐嚇後心生畏懼,加上不滿名譽被詆毀,因此提起告訴。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謝男是累犯,這次又同時犯了恐嚇危安罪及加重誹謗罪,因此合併判他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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