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警調查指出,對護理師施暴的凃姓男子因心臟宿疾,在6月9日入住台大雲林分院加護病房,隔天(10日)因病況好轉,想要轉院至其居住地的台中市醫院。但醫護人員告知凃男,疫情期間不能違反檢疫規定擅自離開病房,不料凃男仍執意離開。
執意擅自離開的凃男遭到醫護人員勸阻,在過程中,凃男對護理師們辱罵三字經「X你娘」等不堪字眼,接著動手推打2名護理師,導致護理師分別受有右前臂挫傷、右手肘挫傷及右上臂挫傷、鼻挫傷併瘀傷等傷害。
檢察官訊問凃男後,認為凃男所涉醫療暴力等罪嫌重大,且新冠肺炎流行疫情期間,醫療機構人員甘冒染疫風險,犧牲奉獻照顧病患,凃男竟因一時個人情緒,對醫護人員施醫療暴力,應予以從嚴非難,全案從6月10日接獲案件通報單,於6月15日迅速偵結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醫療法規定從重量刑。
雲林地檢署表示,因應疫情嚴峻,秉持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之指示,為維護醫療環境及醫護人員執業安全,對於轄內醫療暴力案件,均從嚴從速偵辦。若被告情節重大,個案考量是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偵結時,依醫療法第106條規定,參酌具體個案情節,從重求刑。並提醒民眾應秉持同理心,珍惜醫護人員扶弱救民之舉,共同對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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