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議員質疑陳信瑜向其夫婿任職的公司購買紅酒共計4筆花費,其中2筆超過1萬4,000元,不符合核銷規定,陳信瑜當時說,之所以會購買丈夫公司從以色列進口的紅酒,是因「唯一、專利」。
不過,依照《政府採購法》規定,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提及特定之商標或商名、專利、設計或型式、特定來源地、生產者或供應者,陳信瑜是否觸法,有待檢方複訊才能進一步釐清。
陳信瑜曾4連霸擔任14年的高雄市議員,及地方電視台主持人,頗有知名度,捲入特別費弊案,真相有待專案小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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