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發出澄清稿表示,法院一審判決已經認定陳小姐所請求的金額都與本次車禍無因果關係,目前一切交由法院認定中,而本府社會處也已盡力協助陳小姐母親及其家庭,但仍未獲陳小姐認同深感遺憾。
本刊接獲陳姓讀者投訴,指控她8旬老母多年前搭乘金門縣政府的復康巴士,因司機急煞導致陳母摔倒骨折等病情而提告。
一審判決金門縣府需連帶賠償6萬元,縣政府提起上訴,引發陳女反彈,認為陳家巴士司機被依業務過失傷害判刑,金門縣府需連帶賠償6萬元,金門縣政府提起上訴,陳女認為縣府是在欺負弱勢,至於後續仍有待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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