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強表示,跟周卉姍真沒發生過傳聞中所說的親密情節,只是曾經他經紀人帶過周卉姍,兩人一度是師兄師妹關係而已,其他真的是誤會。至於被說同拍《欺妻49天》,其實周卉姍只是演唱片尾曲,沒有一起演,睡同房一事更是子虛烏有。
陳子強和周卉姍曾合作拍MV,後來兩人就沒再合作,當時還曾勸對方以家庭為重不要離婚。而被質疑劈腿?經紀人透露,陳以仁、陳子強分手時間點是2017年,兩件事情根本毫無相關,此外陳子強身上背負經濟壓力大,每月房貸、兒子小天子教育費開銷破10萬。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