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今年1月2日,當時李在明前往釜山訪問,許多媒體們跟拍,加上支持者搶看他,將現場擠得水洩不通,但其實凶嫌早已潛伏在人群中,假扮成支持者,甚至擠到李在明「面前」。

李在明緊急送醫進行手術,順利保回一命,經過住院8天後才出院。凶嫌經查為金姓男子,他供稱動機是因為不想讓李在明當總統。
根據《韓聯社》報導,凶嫌遭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後,釜山地院法院宣判他15年徒刑,理由為具剝奪生命意圖及妨礙選舉自由等,認為必須要嚴懲他;至於另1名共犯則是判刑1年6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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