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劉彩萱與莊姓女於2023年4月17日簽署在宅託育契約,雙方約定以每個月2萬8500元提供全日照護莊女不滿1歲的兒子潘童。
劉姓姐妹花明知潘童未滿1歲,尚未學會走路,無法雙腳站好,竟強逼潘童雙腳張開,使其一腳跨站於椅子上,另一腳蹲馬步站於地上,潘童痛楚不安,尖叫大哭而感到驚嚇。
就在潘童嚇到伸手求助之際,劉姓姐妹花仍放任潘童一腳跨站於椅子上,另一腳蹲馬步站於地上,持續厲聲哭叫而未有何積極處置,以非人道方式凌虐及妨害其行動自由致戕害幼童身心健康及雙腳肌肉、身體骨骼正常發育。
不僅如此,莊女至少12次提醒劉彩萱應該要勤幫他的小孩更換尿布, 但劉女置之不理,甚至到20223年11月1日才帶潘童去看病,看完病後仍不勤換尿布,最後導致該童肛門口嚴重紅腫、水泡掉皮、潰爛等嚴重尿布疹。
另外,2023年4月27,劉若琳由兒福聯盟媒介與蔡男簽定契約,以每日1000元的對價,全日照顧蔡男剛出生的兒子,費用由兒福聯盟支付。
離譜的是,劉若琳明知蔡童當時年僅5個月,竟拉取蔡童掛於脖子上奶嘴掛繩,反覆用力勒緊蔡童脖子、並彈擊蔡童眼睛、鼻部、臉部及頸部等處,致導致蔡童感到痛楚、驚恐、不安而嚎啕大哭。
更扯的是,劉彩萱後來趁著劉若琳去醫院看病時,在托育處用布條綑綁蔡童四肢,將蔡童雙手反綁於餐椅背,雙腿綑綁固定於餐椅上,以非人道待遇、凌虐方式限制蔡童行動自由及身心正常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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