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姚男2022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少女,聊天後得知少女家中較為貧困,想幫家人買冷氣但錢不夠,姚男則提議以每月8萬包養,少女見包養金額心動答應,而姚男也要求少女先傳幾張裸露照片讓他驗貨。
姚男驗貨後相當滿意,接著傳訊息給少女「無套內射可以嗎」「配合我,我多給妳2萬」等,2人討論後隔天就赴摩鐵發生性行為,後續姚男又帶少女開房2次,卻遲遲未給錢,甚至還嫌棄「我覺得妳以後很難配合」「妳要有8萬的價值」。為此,少女為了展現能力,還在姚男的誘導下,於第4次性行為時拍性愛影片。
不過,姚男事後賴帳、避而不見,少女才驚覺上當受騙隨即報警。對此,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姚男坦承犯行,並拿錢與少女達成和解。
法官認為,姚男以金錢引誘少女性交、拍性愛片,使少女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忽視法律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發展,最終依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等罪,判姚男徒刑2年4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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