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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22年堅持不婚不生!  女「一句話」慘被台積電男友狠甩憤而提告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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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交往22年堅持不婚不生,女不甘被台積電男友提分手,憤而提告索賠1208萬元。(圖 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hotoAC)
交往22年堅持不婚不生,女不甘被台積電男友提分手,憤而提告索賠1208萬元。(圖 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photoAC)
感情的維繫需要兩人都有共識,尤其是婚姻與生子大事,一定要雙方都意見統一才能好好走下去。一名從事室內設計工作的A女聲稱,台積電男友B男不顧兩人交往22年的感情堅持要甩掉她,A女不甘心賠上這麼多年的青春與金錢,憤而向新竹地院提告求償1208萬元。法官審理後發現案情大逆轉,B男指控A女不僅堅持不婚不生,對B男的家屬也相當冷漠不願接觸,連B男的母親過世都不見最後一面,加上A女所主張索賠的大多數金額都拿不出證據,最後僅判B男需賠當初購屋墊付款11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A女與B男於2000年相戀,2年後B男就進入台積電工作,半年後A女辭掉工作搬到新竹於B男展開同居生活。2020年4月二人共同以680萬元在新竹市置產,由於當時台灣銀行對台積電員工有房貸低利專案,因此以B男名義貸款購買房屋。A女表示,雖然貸款是以男方的名義,但後續的種種手續以及改建、裝潢過程都是她獨立完成,且她中途也多次匯款給男方作為購屋或裝潢使用,金額從數十萬到上百萬不等,並非對該房屋沒有任何貢獻。但B卻在2022年9月2日片面宣布與她斷絕所有關係,隨即報警將她趕出房屋,還找人收拾她的私人物品一併打包清出屋內,交往22年的種種付出就此打水漂,她憤而對B男提告求償1208萬元。
B男則有完全不同的版本,他表示,2人交往約22年,交往期間不論房屋購屋金、裝潢款,乃至於所有生活開銷,甚或數十次國內外旅遊經費,全數均由他支出。且交往2年後A女就辭去工作跟隨他到新竹生活,雖有零星接案但完全不足以維持生活,自己的工資卡長期被A女持有,甚至A女到後來申請了網路銀行之後,根本不經過他同意即自行支配所有的收入,因此A所主張轉入的款項,根本不是她自己賺取的,且兩人交往22年,A女一直拒絕結婚生子,這他都可以尊重,但A女竟連他母親過世時都拒絕和他一同見母親最後一面及上香,還冷漠地聲稱他家屬死亡跟她無關,這才讓他覺得這段感情無需繼續走下去,溝通無效後才直接提分手並報警趕人。
B男強調,自己長年在台積電任職,自2018年至2022年間收入高達1473萬元,而期間A女甚至沒有正職工作也無連續收入,雙方財產狀況可以合理推測出有巨大差距,女方所主張自己的收入較高,男方還要跟她借款,除未提出具體證據外,亦顯然悖於常理,而與事實不符。
法院審理後發現,A女確有以自己之資金就房屋購屋款中的110萬元部分為男友墊付,房屋既登記為B男所有,其自應就墊付款對A女負不當利益償還之責。至於A女所主張墊付的其他金額,因缺乏具體事證,均被法官駁回。
更新時間|2025.02.02 18:3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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