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高雄一名陳姓女子去年9月16日,在家中用手機撰寫恐嚇信,稱台北地方法院如果再不判柯文哲無罪定讞、並釋放柯文哲,那麼鍾小平、吳靜怡,以及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廉政署長、高等法院及台北地院某些官員,和即將卸任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炯燉等人,他們的住家將在同年10月某日「整棟建築物突然整個裂開然後倒塌」等語。
陳女將恐嚇信列印出來後,署名「神(神佛菩薩)指派某位無名Youtuber寄信給某人告知京華城案真正的真相」,以限時掛號寄給北檢鄧姓主任檢察官,還警告盡快閱讀信中內容,「不然會有危險」。
北檢承辦人員收到信件後,政風室簽分,檢方指揮中正一分局偵辦,經調閱郵局監視器畫面後,掌握陳女身分,展開搜索。
陳女到案坦承撰寫寄發恐嚇信,檢方認定她涉犯《刑法》恐嚇公眾罪,她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偵查後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限2年,處分確定後1年內,需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