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解釋,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與《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業者必須經主管機關審核後核發執照,並於執照到期前申請換發。然而,根據《NCC組織法》第9條規定,廣電執照換發須經委員會議決議,惟目前NCC委員人數未達過半,導致換照審議程序停滯。
此問題不僅影響有線頻道,無線電視業者亦受波及。NCC特別指出,台視、中視、華視及公視4家無線電視台的執照將於6月30日到期,若無法順利換照,將對偏鄉與弱勢民眾的免費收視權益造成重大影響。另外,公營電台如警察廣播電台(警廣)亦可能受影響,恐衝擊公眾利益。
為尋求解決方案,NCC宣布將於2月20日召開外部法律專家及學者諮詢會,蒐集專業意見並積極研擬對策,以確保民眾收視權益。然而,若最終仍無法完成換照,業者可透過行政救濟途徑向法院提告NCC,申請法院裁定換照處分,並請求核發「臨時性執照」,確保頻道能夠繼續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