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雄和小玲於2008年結婚,共組家庭。2人育有未成年子女,2016年起,因金錢觀差異導致婚姻衝突,小玲執意想做醫美手術,但因老公財力不足以滿足她的物質需求,無視老公反對選擇當傳播妹賺錢,夫妻為此爭執不斷,小玲不僅言語粗暴,動輒以離婚相脅,甚至將因工作疲憊的老公趕出家門。
去年下半年,小玲的行為愈加極端,多次以輕生威脅阿雄,導致阿雄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一度離家躲到堂弟家。同年10月10日,阿雄試圖回家與小玲修復關係,但經過9天的相處,阿雄發現婚姻已難以挽回,2人在中壢區公十公園談判時,小玲聽聞阿雄提出離婚,撂話「你去跟小孩說我去外面找男人了」後,情緒失控跳湖,所幸被及時救援。
自2023年11月起,小玲情緒極不穩定,多次以持刀自殘威脅,甚至在阿雄的車上裝設追蹤器,無端的猜疑、掌控他的行蹤,今年4月14日,小玲更闖入阿雄淡水住處,對其進行言語暴力與人身攻擊,強行扯下阿雄口罩,並以粗暴言語辱罵,面對妻子家暴與失控的情緒,迫使阿雄不得不提出離婚。
小玲一直以來對阿雄的閨密阿芳抱持不信任,誤以為2人有鬼,經常斷章取義地解讀對話紀錄,導致夫妻間的爭執不斷加劇,法院審酌雙方行為與婚姻狀況,認為婚姻難以維持下去,故判決離婚。鑑於雙方長期分居,法院准許改採分別財產制,此外,法院亦裁定小玲須支付子女扶養費每月新台幣12,094元,由阿雄代管,以保障子女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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