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爆料,去年12月26日民進黨大老吳乃仁現身高檔無菜單料理餐廳,席間有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在場。經本刊調查,該場餐敘原是北檢檢察官徐名駒以歲末年終聚餐為由,以主人身分邀約其他同署4位檢察官凃永欽、陳鴻濤、李建論及林錦鴻等一起吃飯,吳乃仁突然現身,讓原本單純的同仁聯誼引發風暴。
當日飲宴費用(含8人套餐【每人6,000元】及酒水、服務費)共58,696元,由陳啟莊於當晚21時31分許以信用卡刷卡方式支付。由於吳乃仁賤賣台糖土地,多年前也曾被本刊直擊出入高檔酒吧惹議,這場風暴的調查結果,終於今天出爐。
行政調查認為,吳乃仁、陳啟莊在案發時於北檢無涉及刑事偵查、公訴或執行案件,且徐名駒等5名檢察官也未曾經辦吳乃仁、陳啟莊所涉刑事案件,與吳乃仁、陳啟莊間無職務上利害關係,當日餐敘時言談內容也未涉及個案請託或關說等不當情事,然吳乃仁所涉台糖公司售地背信案件前經法院刑事判決有罪確定,並經法院民事判決賠償台糖公司1億1796萬餘元,且遭立委質疑台糖追討欠款情形,核屬形象具爭議的政治人物,而法官法或檢察官倫理規範,期許檢察官應謹言慎行,致力維護其職位榮譽與尊嚴,交往對象亦應格外謹慎,不得有損於其職務執行之公正或引發外界質疑。
調查結果指出,徐名駒身為檢察官,應極力避免與司法或檢察公正、廉潔形象不相容的社交活動及財物往來,參酌陳啟莊供述、聯繫過程,佐以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所示互動狀況,認定徐事前對於陳邀約吳乃仁之事應屬知情,竟容任陳安排高價餐廳與吳乃仁餐敘,並由陳支付超乎一般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之高價飲宴費用,形成一種檢察官與吳乃仁進行奢華飲宴並接受招待的外觀。
徐的主約行為,已損及檢察官公正、廉潔形象,足以影響司法尊嚴。雖在經媒體披露後,將餐費匯予陳,但違失情節無從卸責,情節重大,應依法官法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
至於凃永欽、陳鴻濤、李建論及林錦鴻等4名檢察官,其與徐名駒的對話訊息內容可知,事前對於吳乃仁赴宴並不知悉,不過事前已知餐敘地點為「Ad Astra」餐廳,即與先前同事聚餐消費型態有異,席間見到吳乃仁現身也未採取適當拒卻或離開之舉措。審酌4名檢察官是基於同事情誼及信任而參加,情節雖較徐名駒為輕,但此經媒體披露後,引發社會關注及議論,因此一併移送調查,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