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查出,黃男受大陸地區、澳門地區派遣人員王志勇(綽號「勇哥」,為福建省晉江市金井鎮人)指示,以台開設地下錢莊為幌子, 鎖定有賭債等債務的軍人下手,待他們無法償還相關款項,再以免除債務、給予工作獎金當作誘因,要求相關人等洩漏軍事機密。
去年12月,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4名涉案士官兵,全案正由法院審理中。檢調另查出,黃男利用相同手法,吸收空軍陳姓上尉、陳姓上士及駐守雷達站的胡姓上士,要求他們三人交付漢光演習機密資訊, 並發現黃男胞妹也涉入其中,她於任職的金融機構中,協助兄長居間轉匯不法報酬,共同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嫌。
檢調陸續執行三波、共 41 處所搜索行動,將黃男的胞妹及胡姓空軍士官等人聲押禁見獲准,全案於2月3日偵結起訴。不過,法院審理期間,黃男竟趁機潛逃中國,檢方因而對他發布通緝,目前仍在積極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