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本媒體《THE GOLD ONLINE》報導,單身的敦子與薰因興趣相投,共同生活近20年,2人情誼深厚,且生活習慣相當契合,薰曾經歷一段婚姻,離婚育有一女,鑒於女兒已獨立,薰選擇與敦子同居,2人互相扶持終老。
隨著年歲增長,薰的健康每況愈下,敦子無怨無悔地陪伴在側,細心照料,反觀薰的女兒因遠嫁而鮮少探望,薰對敦子的信賴與感激遠勝於親生骨肉。考量到敦子多年來無微不至的照顧,薰在臨終前,曾特地在女兒在場時,親筆寫下紙條,表達將名下存款全部贈與敦子,當時薰的女兒見證且點頭同意母親決定,於是薰就並未再另立正式遺囑。
未料薰去世後,女兒卻以存款凍結為由,拒絕履行母親的遺願,並沒有提領1,200萬日圓(約新台幣257萬元)給敦子,拖了半年依舊沒有付錢。根據專家意見,薰的便條紙因欠缺日期與印章,無法構成有效的遺囑。這意味著敦子並非薰的合法繼承人,無權繼承薰的財產。不過,如果薰生前已經把錢贈與敦子,或敦子已經先提領部分的錢,則需另行判斷。
專家分析,即使有薰手寫的便條為證,且薰的女兒當下也同意將遺產贈與敦子,但敦子勝訴的機會仍渺茫。薰的女兒仍可輕易用「我不記得了」「我沒聽過」「我改變心意了」等理由翻供。唯一可行的解決之道,是透過律師向對方協調,要求對方依據母親的遺囑,分給敦子應得的遺產。若無法達成共識,可要求女兒考量敦子長期以來對母親的照護,爭取部分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