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參謀長邱俊榮中將表示,楊姓士兵自2010年4月入伍後,轉服為志願役士兵,並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由其母親為其辦理中國身分證。事件發生後,海軍協助楊兵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保留國籍的意願,並與移民署及陸委會共同研議後續處理事宜。邱俊榮指出,目前楊姓士兵的職務已經被調整,並暫時不再參與涉及機敏資訊的工作。
國防部資源司人力資源處處長成家麒少將強調,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之1條規定,在中國大陸地區擁有戶籍的人,將喪失在台灣擔任軍職或公職的資格。根據現行的「國籍法」與「公務人員任用法」,國民擔任公職不得擁有雙重國籍。為了防止未來出現類似問題,國防部將在徵選志願役軍人時,要求報考者簽署「未具雙重國籍切結書」,並且強化官兵的個人身份確認。
此外,國防部人次室人事整備處處長黃銘君上校指出,根據國軍徵兵簡章規定,只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的國民,才能參與軍隊徵選。楊姓士兵的事件顯示,儘管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擁有中國身分證,未來國軍將針對所有徵選者加強身份查核機制,並要求考生簽署「未具雙重國籍切結書」,確保身份背景清楚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