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經營的《放言傳媒》於2021年8月,刊登文章質疑趙少康「前妻不幸在美國罹癌過世,兒子便由繼父和外婆撫養」、「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身兒子的」。周玉蔻2022年9月間在臉書發文「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並在民視節目中指趙「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
趙少康隨即向周玉蔻、民視提告求償1千萬元並要求刪除、下架文章和節目。據《聯合報》報導,台北地院認為,周女於放言傳媒的言論與事實相符,並沒有侵害趙的名譽權,但周女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即在臉書、民視節目發表家暴、不認骨血、拋家棄子等言論,應負賠償責任。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判決周玉蔻應移除部分言論,並須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個人另須賠償2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全案就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