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表示,目前事故原因仍由檢方調查,但初步認定新光三越相關單位涉及違規。市府相關局處將依法裁罰,其中都發局依《建築法》開罰最高30萬元,消防局則依《消防法》第6條與第13條分別開罰最高30萬元,共60萬元。此外,勞工局將針對施工廠商是否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進行調查,最高可再開罰30萬元,總計罰鍰達120萬元。
除裁罰外,市府也啟動後續救助措施,針對設籍台中的罹難勞工,勞工局將發放職災死亡慰問金20萬元,並協助家屬申請勞動部發放的職災死亡慰問金10萬元。此外,市府已要求新光三越承擔醫療費用與後續賠償,確保罹難者家屬與傷者獲得應有補償。
目前新光三越12樓裝修工程是否合規仍有疑點,市府已確認業者未提出施工申請,將進一步調查是否涉及違規施工。市府也強調,為確保安全,業者須全面檢測建築結構、消防設備、電力管線等,經市府確認無虞後,才可能恢復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