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後,主嫌劉男的身分被起底,竟然是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警友站的副站長。日前警方認為劉男涉及重大刑案,嚴重違反警友會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的宗旨,已將其除名。
起訴指出,主嫌劉男於2020年聘僱許男擔任助理,協助處理生活雜務。去年10月18日凌晨,劉男與許男因傳播小姐費用及先前款項問題發生爭執,夥同友人劉男、石男及未成年林男將許男拘禁於陽台,並強迫其脫光衣物,劉男等人使用鋁製球棒、皮帶、榔頭等10種凶器,對許男進行毆打、戳刺、割傷、灼燒等暴行,甚至強迫許男服用毒咖啡包,並以電擊棒、空氣槍等攻擊,更殘忍地用老虎鉗拔斷許男的牙齒。
過程中,劉男等人為了避免許男的哀號聲傳出去,用電線和膠帶綑綁他的手腳,將他拖至廚房繼續施暴。許男於19日上午失去意識,劉男等人緊急將他送醫,但許男仍傷重不治。
經檢方相驗,許男的死因為肺脂肪栓塞、橫紋肌溶解、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胃內容物吸嗆窒息,以及毒品交互作用等多重因素。檢方認定劉男等人的行為已構成凌虐致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林姓少年則由少年法庭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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