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臉書發文,質疑法律是否有規定被羈押者不能參加父親的告別式,柯雖可以申請(奔喪)但不能指定時間, 「請問誰可以決定時間?」
接著陳佩琪再為老公遭羈押喊冤,稱柯就一場不知成員有誰,不知何時開,全程沒參與過的會議,「這樣就說他圖利」;委託別人申報政治獻金有誤失,就全歸他貪汙侵占,如今柯爸臨終既無法隨侍一旁,告別式也說柯文哲不能來參加,「請問這是什麼世界?我們沒要特權,我們要司法公平的對待。」
不過台北看守所日前說明,根據《羈押法》23條規定,被告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並於24小時內回所;其在外期間,予以計算羈押日數;原則上以1次為限,無法指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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