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4日下午,警方接到報案電話,一名男子慌張地說,他的妻子不慎從護欄跌落邊坡,請求協助,同一時間,消防隊也接到另一名年輕男子報案,表示母親在路邊自拍時失足墜崖,2起案件的地點都在桃園大溪台七線的百吉隧道前。
稱自拍失足 墜落點不符
警消趕赴現場後,發現50歲的葉姓婦人跌落16公尺深的水泥地上,於是緊急用繩索吊掛擔架,將她拉起、送醫急救,但葉因顱內出血、肋骨多處骨折,最後不治身亡。

目擊過程的葉女丈夫及兒子告訴警方,他們當天中午開車上山,但葉因暈車不舒服,下車透透氣,當時她站在路邊護欄旁,覺得風景很美,所以拿出手機自拍,沒想到意外墜落。
檢察官及法醫相驗後,確認葉女的死因符合從高處墜下的特徵,但是她倒臥的地點,距離邊牆有2公尺,檢警認為,若是失足墜落,應會更靠近牆邊,且身上還會有擦挫傷,葉卻像以往後仰或往外跳的方式墜地,有點奇怪。
為了釐清真相,警方重新詢問死者的丈夫及兒子,2人仍口徑一致,堅稱葉女自拍失足,不過,2人面對至親離世,卻表現得異常冷靜,絲毫沒顯露哀傷的神情。不僅如此,當警方問到細節時,葉的兒子又改口說當時低頭滑手機,沒看到確切過程,與先前的說法有所出入,警方因此決定從源頭查起。

警方根據死者丈夫說法,模擬行車路線,從桃園大溪沿著台七線上山,發現沿途邊坡都是濃密樹叢,唯有案發地點是空曠水泥地;除此之外,死者自拍的地點是在路邊,還可看見突兀的紅色鐵皮農舍,根本稱不上「值得自拍的優美風景」。警方認為葉女的死恐有蹊蹺,於是調查一家三口的背景,並調閱死者丈夫的通聯紀錄,也將死者摔爛的手機送往鑑識中心還原。
夫妻前配偶 皆死於意外
警方查出,死者丈夫在葉女死後2天,便向3家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險理賠,金額高達3,400萬元,深入追查後又發現,死者先前有過另一段婚姻,4個月前才與現任丈夫再婚,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葉女的前夫8個月前死亡、死者丈夫的前妻多年前離世,死因竟都是意外,葉跟現任丈夫也都領到不少理賠金。

另一方面,警方還原葉女的手機,發現葉等人案發前曾三度上山,而葉在案發地點拍的自拍照,表情眉頭深鎖、沒有笑容,顯得非常淒苦。而她就讀大三的兒子,案發當天特地向學校請假,且母親死後,他的臉書並沒有任何悼念文,而是轉貼街舞活動的內容,種種疑點都顯示,這可能是一起詐保案。

為了確認共犯結構,警方深入調查死者背景,得知葉與前夫育有2子,這次一同出遊的是小兒子;死者前夫則偶爾到洗車場打工,收入不穩,還長期酗酒、家暴,家庭開銷都靠葉在塑膠工廠當會計4萬多元的薪水支撐,因入不敷出,葉曾挪用公款投資股票,但不幸被套牢,她向地下錢莊借錢補洞,結果債務卻越來越多,東窗事發後,葉遭公司開除、索賠,並與前夫離婚。
買鉅額保險 夫為受益人
葉女離婚後,和前夫的友人越走越近,奇怪的是,4個月後葉又突然與前夫復婚,但復婚後1個月內,前夫衰運連連,先是莫名從樓梯摔落受傷,後來又搭乘葉開的車,葉卻自撞拖板車,拖板車車尾插進副駕駛座擋風玻璃,2次意外都非常驚險。然而,大難不死,並無後福,3個月後,葉的前夫酒後失足摔落圳溝死亡,葉也領到1千多萬元理賠金。

前夫死後,葉女拿理賠金還掉部分債務,並與前夫的友人同居、結婚,但她明明沒工作,卻向保險公司投保鉅額保單,再將丈夫改為唯一受益人,資深刑警研判,無論是葉女或葉女前夫的死,都是葉的現任丈夫為了詐領保險金特別安排的計畫。

案發3個月後,警方將相關證據蒐集齊全,直接逮捕死者的丈夫及兒子,並查扣2人的手機,雖然警方提出保險單、通聯紀錄、三度上山的監視器畫面作為證據,死者丈夫仍不認罪,堅稱死者是失足死亡。

不過,死者兒子敵不過良心的譴責,最後向警方坦承母親的死不是意外,他告訴警方,母親因罹患乳癌,加上龐大債務,導致身心狀況不佳,案發前幾天就曾透露輕生的念頭,還再三拜託他,一定要在現場看著她執行自殺計畫,死者丈夫則在一旁鼓吹說:「緣分盡了就要放手讓她離開!」死者的兒子哭著說,他當時非常糾結,但因不想讓母親活得那麼痛苦,最後還是答應配合演戲。
錄影片自保 遭疑不合理
死者兒子俯首認罪後,警方又在死者丈夫的手機中發現一段關鍵影片,當時葉女背對鏡頭,橫越馬路走向護欄,掌鏡的丈夫則在後方問:「是不是暈車?是不是要自拍?」而當葉坐上護欄、把手舉起時,丈夫又問她:「是不是在調整自拍角度?」沒多久,葉女轉身跌落,影片則在丈夫「啊」的一聲後結束。

警方判斷,葉女丈夫應該是想拍影片自保,並當作妻子意外死亡的證據,但葉做出危險自拍的舉動,丈夫跟兒子竟未出言勸阻,實在太不合理,警方最後根據這段畫面,突破死者丈夫的心防,他才承認與妻子策劃詐領保險金,但他強調,是妻子提議用她的死,換取家人過好的生活,還說葉女將他變更為保險唯一受益人,是要他領到保險金後,好好照顧2個兒子,他從未慫恿妻子自殺。

有了2人的自白,再加上相關證據,警方將死者丈夫、兒子依加工自殺、詐欺未遂罪嫌移送檢方,2人很快遭到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死者的兒子在案發前長期照顧母親,因禁不住母親及繼父勸說,且不忍母親長期受債務及疾病所苦,才同意犯案,最後將死者丈夫判刑2年6個月,兒子輕判1年2個月定讞,2人現均已假釋出獄,重新面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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