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屏東縣消防局說明,火警發生於上午11時23分,起火點為核三廠內的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兩座冷卻水塔,疑似因施工切割廢棄鐵材時不慎引燃周遭可燃物。消防人員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9車21人前往搶救,於11時34分控制火勢,11時50分完全撲滅。
火警發生後,趙記明得知消息後趕到核三廠關切,但遭到工作人員阻擋,並被告知火勢已控制、無須擔憂。趙記明聽聞後勃然大怒,質問:「你們有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居民?」他表示,自己居住在南灣,卻是透過臉書才得知火警發生,痛批核三廠無視民眾安全。
憤怒之下,趙記明直接駕車衝撞核三廠大門,造成鐵柵欄損毀。駐守的保二總隊員警立即上前阻止,並要求趙記明下車,但他一度拒絕,雙方對峙過程中,趙還質問警方是否拔槍,警方則否認,並警告他已經觸法。最終,趙記明下車,仍不斷質問核三廠為何未通報,場面火爆。
屏東縣政府表示,依照相關自治條例,核三廠發生火警時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但本次事件並未遵循規定,因此將裁罰10萬元,並要求未來務必在第一時間通報,以確保周邊居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