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為,王薀等4人均否認犯行,但依卷證足認犯嫌重大,3人對於是否犯罪之供述皆避重就輕,且與其他共犯、證人之供述差異甚大。另依相關人證、物證,可見偵查期間有滅證、串供舉動。
法官指出,考量共犯與證人間上下隸屬分明,人際控制力高於一般社會關係之人際相處,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有利用職等及神佛組織控制力使其他共犯、證人翻供之高度風險,王薀位居相當高層,受人敬重,4被告為脫免罪責,仍有利用自身影響力勾串其他共犯、證人之虞。且涉犯為5年以上至無期徒刑之重罪,基於趨吉避凶之基本人性,被告為脫罪有串供滅證之動機,有羈押原因及必要。

王薀擁不少信徒認為他有「神通」,去年7月間,王薀認為協助他計算與前妻的財產分配的蔡姓女弟子辦事不力,算到害他賠錢,其他弟子即逼蔡姓女子向「老師」王薀道歉,蔡女還被限制行動及剃光頭髮並要求跪在佛像面前磕頭懺悔,蔡姓女子後來1天只吃1餐,7月23日已無力站立,還被在場師兄姊扶起來繼續聽訓,7月24日她因「橫紋肌溶解症」死亡,王薀立即成立命名為「0724」LINE群組共謀善後,李威到案供出在場共犯,起訴13人,李威因轉為污點證人,獲檢察官求處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