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熟知農曆過年期間地下賭場有大量現金流動,於是去年春節假期、2月12日凌晨兩點多,他先派遣黃姓男子與兩名年籍不詳的友人,混到小港區某職業賭場玩「天九牌」,過了一陣子,林男與綽號「阿開」的男子等人進入賭場,突然掏出衝鋒槍,抵著賴姓賭場負責人的頭,嗆道:「你的場子詐賭,要怎麼處理」?
此時,同夥的黃男趁機把一支「天牌」混進桌面上,接著林男逼迫蔡男清理賭桌上的牌支,果然多出一張天牌,接著林男等人大聲叫囂,逼迫蔡男拿出300萬元處理,而被栽贓的蔡男,一時之間無法為自己辯駁,且人在槍口下,無奈只好向在場賭客湊錢,最後給了林男280萬元。
高雄市警方獲報,很快逮捕主嫌林男等4人,案經高雄地院合議庭審理,林男等人坦承部份犯行,但其中一名陳姓男子,卻否認強盜,堅稱是受邀到該賭場處理賭債糾紛。
合議庭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林男等人預謀行搶,詐賭云云只是犯案的藉口與佈局手法,因此依《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將林男等4人,判處8到10年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