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從事外籍人力仲介的業者小丘說,合法外籍看護的薪資約2萬元左右,非法看護的月薪卻上看3萬6千元,而且照護的還不一定是重症患者,在薪水優渥、工作輕鬆的情況下,自然發展出黑心仲介教唆移工,以擺爛怠工的方式製造勞資糾紛,再趁調解的空窗期「合法打黑工」。
小丘進一步指出,在工廠上班的外籍移工,不用逃逸就能打黑工,他之前就遇過移工連請好幾天病假,一問之下才知道對方是到外面打日薪2千5百元的黑工,「病假一天才扣幾百元,對他們來說非常划算啊!而且就算被抓到,有事的也是雇用者,移工只是違規不違法,等於享有另類的司法豁免權,根本沒在怕!」

小丘說:「如果遇到懂得鑽法律漏洞的移工,連仲介業者都要倒楣。以A小姐的案例來說,看護應該由仲介業者安置或送收容所,但勞動部又規定不能限制移工的人身自由;至於移工3個月內找不到下一個雇主,依規定就要遣返,所以一定會逃逸,變成失聯移工,到時候仲介業者就會被記點,甚至停牌。一支牌要3百萬元耶!話都政府在講、錢都政府在收,損失卻是我們在擔,這樣合理嗎?」
對於外籍看護的亂象,A小姐和B小姐認為,維護移工的權益並無不妥,但勞動部不應犧牲雇主、無限上綱,而是要提出配套措施,例如給這些外籍看護專業訓練、對失職看護依約求償,否則雇主合法申請,花錢卻得不到好的照護,甚至要受惡質看護的氣,被嗆聲羞辱,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