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航空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自2025年4月1日起,新加坡航空的乘客將不得在飛行全程內透過機上USB為可攜式行動電源充電,或使用行動電源為個人設備充電。
新航表示,新航集團遵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關於攜帶行動電源的《危險品規定》,行動電源被歸類為鋰電池。這表示所有新航航班上,行動電源必須隨身攜帶,不可放入托運行李。乘客可攜帶容量不超過100Wh的行動電源,無需特殊批准;而容量介於100Wh至160Wh之間的行動電源則需獲得航空公司批准。
韓國釜山航空今年1月疑因機上行動電源過熱起火釀災,隨後韓籍航空陸續規定機上禁用行動電源,華航、長榮等6家國籍航空3月起,也禁止乘客在航程中使用及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