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指出,食藥署最近又將公布違規廣告名單,為格去年被罰,今年如果再上榜,將變成累犯,罰款將加重,研判郭信誠應該是為了規避更鉅額的罰款,才會新設公司取代為格。
為此,本刊向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安全處查證,官員證實,為格公司被食藥署開罰後,已繳交292萬元,但聯群國際遲未繳納剩餘的1千6百多萬元罰款,衛生局已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聲請強制執行;食藥署也證實,最近將公布違規廣告名單、予以開罰。

另一名知情人士B小姐告訴本刊,郭子乾代言的關節保健食品是台鹽生技3年前研發,同年5月委託為格公司經銷,當時廣告主打國營企業背書,加上郭子乾形象不錯,很受長輩歡迎,但雙方合作僅5個月就告吹,台鹽事後還發聲明痛批經銷商播出誇大不實的廣告,並因不當行銷手法,引發消費糾紛,多次要求改善無效,台鹽為了維護商譽,提前終止經銷合約。
不過,為格公司很快就找到其他生技廠製「第二代」商品,標榜比台鹽的8項專利成分更多、更好、更有效,商品包裝除了繼續印上郭子乾的照片,還多了白冰冰的肖像「雙代言」。

B小姐說,即使爭議不斷,該產品仍是為格最熱銷的項目,一盒30瓶,官方售價為1萬9千8百元,但業務員有「優惠空間」,許多能言善道的業務員會以官方售價賣出,再用贈送體驗的話術,夾帶益生菌、牛樟芝等產品,其實就是配貨銷帳,順便做業績,初估該產品每年為公司帶來至少20億元銷售額。
B小姐指出,公司開放員工購買沒有外盒的裸裝版,30瓶只要3千元,不到消費者購買價的16,公司的成本價肯定比3千元更低,不知道花大錢買商品的消費者做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