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有關第六分局員警處理誠品480商場誤報竊盜案件,經調查,對於員警到場後續處理未能依程序釐清查明引發爭議,執勤過程核有違失,帶班人員予以申誡兩次、2名員警申誡一次處分;實習生屬見習性質,不具執法公權力,不予處分;另受理案件處理的員警,雖有依規定完成受理,卻疏未立即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予以申誡2次處分,並做成案例教育、要求員警遵守、改進。
台中市警六分局15日獲報指誠品480遭到竊盜,警方派遣3名員警、2實務訓練生到場了解,林姓保全稱一名國小女童破壞拍貼機,疑為竊嫌,警方擔心假日人潮眾多在現場過久怕引起騷動,在尚未完全確認的情況下,請女童以及母親等3人到隔壁派出所,女童嚇得在派出所大哭,員警以及保全進一步釐清後,發現是誤會一場,其母親事後怒投訴市長盧秀燕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