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男是中國廣東廣州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司機,2016年9月21日接到公司派遣,前往指定地點接送客戶,他提早10分鐘抵達後,突然感到腹痛難耐,只好趕快找附近的公廁上廁所。鐘姓司機因如廁時手機靜音,錯過了客戶的5通來電及公司調度員的6通電話,客戶等候不耐,最終自行叫車離開,事後向公司提出客訴及賠償要求。
該租賃公司於同年11月15日收到服務品質扣罰通報單,蒙受損失人民幣2萬1,550元(約新台幣9萬8,277元),公司認定由於司機疏失才導致公司被罰錢,因此將其調職並要求司機承擔全額賠償,雙方因此進入訴訟程序。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在一審判決中指出,如廁屬基本生理需求,公司未能舉證司機故意不接電話,且公司未事先明確告知相關扣罰規定,將經營風險轉嫁於勞工並不合理,故駁回公司索賠請求。
此案上訴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考量鐘姓司機確有過失,裁定賠償2,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120元),但駁回公司其他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