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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諺掐死馬籍女大生 更一審改判18年10月「4度膜拜感謝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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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柏諺掐死女大生,高院今更一審改判18年10月徒刑。(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陳柏諺掐死女大生,高院今更一審改判18年10月徒刑。(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土木工程師陳柏諺2020年殺害來自馬來西亞的蔡姓女大生,還一度聲稱要一起走,甚至向蔡女家屬提出冥婚請求。一、二審皆判處無期徒期,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高院更一審判決認定,陳男符合自首要件,予以減輕刑責,改判18年10月徒刑,可上訴;陳男聽到判決,立刻雙手合十,4度膜拜感謝法官。
綜合媒體報導,陳柏諺在網路認識蔡姓女大生後,雙方漸漸有頻繁對話,陳男還多次進出蔡女租屋處。陳男某次匯款9萬9,999元給蔡女,試圖討回卻遭拒,竟拿玩偶抱枕遮住蔡女眼睛、一手掐住蔡女脖子導致死亡。事後陳男回到租屋處服藥輕生,家人見到他的訊息通報警消到場救援,將他送醫洗胃,撿回一命。
陳男事後聲稱,本來只是想嚇嚇對方,不小心失手,後來又改口說是受蔡女之託才掐死她,稱兩人約好要一起死。士林地院開庭期間,陳男甚至還向蔡女家屬提出要冥婚的請求,然而家屬不採信一起輕生的說法,質疑蔡女與家人關係良好,要輕生怎麼會沒有遺書,認為陳男掐脖明顯是殺人,要求判處死刑。
案件一審判處無期徒刑,雙方上訴二審,陳男在高等法院審理期間坦承殺人並表示抱歉,希望改判15年徒刑,但二審認為陳男雖在犯後自首,但犯後態度極度欠佳,維持無期徒刑。然而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已認定陳男自首,但卻認為無悔過之意,不予減刑的理由不完備,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陳柏諺主張自首盼檢為有期徒刑,但蔡女律師批他非真心悔過,一開始沒說實話,也沒和家屬和解,要求處以死刑。高等法院今(20日)更一審宣判,認定陳柏諺符合自首要件,予以減刑,改判18年10月徒刑,可上訴。陳男聽聞判決後雙手合十,4度向法官「膜拜」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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