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人的證詞,警方研判,阮女是在24日下班後才出事,清查她的通聯紀錄後,先鎖定一名綽號「吳胖子」的男子,但事後證實吳男案發當天不在澎湖;接著又過濾出另外一名劉姓男子涉有重嫌,尷尬的是,劉男竟是官拜二線二星的警官「自己人」。
「劉警官到案後,對於阮女的行蹤支吾其詞,甚至說她去了台灣。為了釐清真相,我們對二人的關係展開調查,發現地方上幾乎都知道,劉警官不僅為了阮女離婚,二人甚至已經同居,怎麼可能對阮女去向毫無所悉?」承辦員警說,因為這層關係,讓劉警官涉案的嫌疑升高。

後來又有人向警方證稱,阮女當天下班後,被一輛白色轎車載走,警方循線查出車主是在電信公司上班的高姓工程師,且阮女當天最後的通話對象正是高男,還有好幾通未接來電也是高男所撥,便通知高男到警局說明。

高男到案後表示,他認識阮女,當天也的確有去接阮女下班,但載她回家後就離開,之後因為聯繫不上對方,才不斷撥打阮女電話,還開車前往馬公市區到處找人。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他甚至主動表示,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的檔案給警方。
但可笑的是,高男提供的檔案中,偏偏獨缺案發當天的紀錄,此舉也加深警方對他的懷疑,並開始對他進行跟監。雖然高男仍正常上下班,下班後還會到處打聽阮女下落,但警方訪查得知,高男不僅也為了阮女跟太太離婚,甚至賣掉房子、質押祖產,借錢給阮女買房,至少在阮女身上花了二千多萬元,對他這樣一個受薪階級來說,負擔相當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