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1名男子以此文稿妨害他的名譽為由,對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總院長施壽全、新竹院區院長蘇聰賢、董事郭張麗鳳等4人提告。
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劉伯恩等4人根本不認識該男子,馬偕醫院的文稿不是針對該男,且該男的名字在網路上搜尋,也不會出現任何跟馬偕醫院相關的新聞資訊。
檢察官因此認為,該男子的名譽不可能因馬偕醫院的文稿受到任何貶損,因此最後針對劉伯恩等4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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