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振圍(36歲)、陳俊儒(33歲)
- 女兒肉肉(1歲10個月)
- (2017年申請、2020年收養)
今年1月,法院裁定收養通過,王振圍收養了1歲半的女兒肉肉,再與交往15年的伴侶陳俊儒辦理結婚登記,為肉肉遷戶口、改名字、再將孩子的監護權委託給陳俊儒。但法律上,陳俊儒與孩子只有姻親關係,委託監護僅有照顧教養、就學遷徙、申辦證件補助、有限財產管理等權限,並非完整親權。他們很困惑:「事實上,我們的家庭權益就是受損了,若我們想收養二寶,難道要再離婚嗎?」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