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很快追上嫌犯車輛,歹徒跑不到300公尺就撞電線桿,棄車逃逸,警方徒步在山區逮捕李政達、李之楷、蔡信佑3名嫌犯,當場搜出沾染血跡的折疊刀、圓鍬、童軍繩、手套、口罩及電擊棒等作案工具。
另一組人在汽車後行李箱裡,將氣弱遊絲的被害人救出,一名有陰陽眼的刑警H看到死者靈魂脫離肉體,站在一旁,看著警察使盡氣力為他作CPR,H輕聲跟被害人說:「你自己要加油啊!」但最後仍宣告不治,警方查出死者是張姓天珠商人,跑單幫,但在圈內小有名氣。
偵訊時,李政達鬼扯雙方交易時,是張男先持刀攻擊,他才奪刀殺人,但隔離偵訊,另兩嫌坦承架著死者,讓李政達連續捅他32刀。副隊長林宏霖(現任烏日分局偵查隊長)認為,李政達他們沒錢,張男怎麼會與他交易?幕後肯定有藏鏡人,警方很快查出洪姓、黃姓兩名共犯,他們參與勘查埋屍地點行動,但案發前打退堂鼓。
於是李政達又避重就輕坦承預謀行搶,但因為死者激烈抵抗才錯手殺人;這些唬爛供詞更讓林宏霖覺得,嫌犯不曉得在掩護誰?於是再度傳訊死者家屬,得知張男生前與友人黃焌柚合夥買賣天珠,遭黃男中飽私囊,雙方鬧得很不愉快。
黃焌柚這名字罕見,林宏霖覺得熟悉,不久前他偵辦一起利用投資魟魚買賣吸金詐財的案子,黃是主嫌。當晚,林宏霖拿著李政達手機尋找證據,突然Telegram(又稱紙飛機)傳來一條訊息:「你怎麼了,都沒回應我,我很擔心」,林宏霖正想截圖存證,這條訊息突然不見了,事後查出此係黃焌柚利用別人名義申請門號,於是將他逮捕到案。
黃一開始辯稱「開玩笑」,將責任推給李政達,警方提出相關證據,他又改稱,雖曾拜託李等人幫他殺張姓天珠商人,但後來考量風險太高,又叮囑他們不要執行,哪知道這幾個年輕人想錢想瘋了,背著他幹這一票。
由於李政達等人一直掩護黃焌柚,最後,林宏霖警告李:「你以為這條你擔得起?如果按照黃焌柚說的,是你擅自行動,判死刑不是不可能」,李政達嚇到了,才供出黃以5萬元代價,讓他「揪團」作案,他為了要拿尾款才一路掩護黃焌柚。
最後,法官考量李政達、李之楷無前科,黃焌柚也沒有類似殺人素行,認為3人應該不是「窮凶極惡之人」,可以教化改善,也沒有絕對反社會性,最後判黃焌柚、李政達無期徒刑,李之楷徒刑20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