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焌柚到案後,先是辯稱「開玩笑」,把責任推給李政達,聲稱他因為與死者天珠買賣糾紛,的確很氣張男,曾在李面前戲稱要「做掉他」,哪知道李真的動手?後來,警方從黃焌柚手機找到他傳死者照片給李政達,以及黃出面租車,帶著李政達等人到處尋找偏僻山區,勘驗埋屍地點的對話記錄與照片。
這時,黃焌柚又改稱,他曾經拜託李政達等人,幫他殺張姓天珠商人,但後來考量風險太高,又叮囑他們不要執行,哪知道這幾個年輕人想錢想瘋了,背著他幹這一票,總之,他將一切都推給李政達等人,詭異的是,李態度曖昧,不承認也不否認。
最後,林宏霖警告李政達:「你以為這條你擔得起?如果按照黃焌柚說的,是你擅自行動,判死刑不是不可能」,李政達嚇到了,才供出黃焌柚因天珠交易糾紛,加上他另案官司需要錢,因此以5萬元代價,讓他「揪團」作案,而他每人先給3萬,並說好事後再給5萬,他為了要拿尾款才一路掩護黃焌柚。
檢察官對黃焌柚等3人具體求處死刑,但更一審法官參酌專業諮商心理師、草屯療養院精神鑑定報告結果,考量李政達、李之楷無前科,黃焌柚也沒有類似殺人素行,認為3人應該不是「窮凶極惡之人」,可以教化改善,也沒有絕對反社會性,最後判黃焌柚、李政達無期徒刑,李之楷徒刑20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