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1日一大早,一名住在花蓮水源大橋附近的老榮民正準備外出,打開門卻看到河床上疑似趴了一個人,他好奇靠近查看,竟是一具上半身赤裸的女屍,嚇得趕緊報警。
為確認死者身分,警方擴大搜索範圍,希望能尋獲皮包、證件,沒想到竟在附近河床,發現另一具上半身赤裸、傷痕累累的女屍,死者只穿著一件印有虎頭圖案的黑色內褲,怒目圓睜的虎眼,就像在傳達女屍含冤枉死的憤怒。
平靜的村落突然出現2具女裸屍,不僅讓當地居民人心惶惶,也讓花蓮警方備感壓力,當務之急是儘快確認死者身分,才能從2人的人際關係著手調查。吉安分局動員大批警力,針對水源村逐戶查訪,卻毫無進展,沒想到,法醫還搞了一個大烏龍添亂,直到吉安派出所一名員警想起案發前幾天開過的一張告發單,才意外讓案件露出曙光。
專案小組成員表示,該名員警看到鑑識照片,認為其中一名死者和他日前因交通違規案件,開單告發的女性當事人長得很像,專案小組聞訊立即調閱資料、循線上門找人,結果當事人活生生地出來應門,眼看又要無功而返的專案小組,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詢問女子是否認識照片中的死者,結果意外獲得寶貴的線索。
得知死者身分,警方進一步查出,其中一名陳姓少女曾與一名21歲的男子郭律佑交往,並且離家,陳父因此控告郭和誘罪,官司仍在訴訟中。不過,警方登門查訪,郭母卻稱兒子半個月前就到台北工作,但言詞閃爍、眼神飄忽,讓專案小組感到事有蹊蹺,其中一名成員更在郭家的洗衣機內發現關鍵證據。
眾人到頭來還是難逃法網,法院最終判處郭母及郭男無期徒刑定讞,其餘共犯則分別被判18到20年徒刑,要這群人為奪走2條年輕生命的惡行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