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男子林宇誠是福玥股份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於2021年間在中市南屯區設立「酸痛皇連鎖整復中心」(後改稱「雙通皇植萃調理保健中心」)對外營業展示,號稱使用獨特調理精油與保健手法,多次配合民間中醫師籌辦所謂深入偏鄉、巡迴全台之免費義診,塑造該集團熱心公益之企業形象。
林男接著在臉書、電子網路及平面媒體廣為行銷宣傳,同時擬訂酸痛皇(雙通皇)按摩門店委託經營加盟合約書,宣稱完全不必參與門店經營事務,也毋庸承擔營運盈虧風險,退出加盟時會返還全數加盟金,以加盟金100 萬元至120 萬元,得於投資期限1年或28個月內,每年領取5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紅利,年報酬率達42.86%至100%高額獎勵分紅之投資方案,相當吸引人。
林男隨即於2021年9月24日至同年月27日及111年3月11日至同年月14日,在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舉辦之國際連鎖加盟大展,向多數人及不特定人招攬前述委託經營加盟投資方案,另再以如投資人或員工介紹他人投資,得獲取價值50萬元產品或現金10萬元等方式,向不特定人招攬投資。2年內,林男向民眾吸金共計1億2,030萬元,但其後僅給付約1,324萬1,201元紅利即無力償還,使投資人求償無門。
期間,林男為取信投資人,更指示行政助理盧慧慈利用吸金款項為福玥公司虛偽增資,以蒙混投資大眾。台中檢調於去年年6月18日搜索福玥公司等8 個處所,查扣委託經營加盟合約書109份及紅利發放明細表等證據資料。今天全案偵結,檢察官黃裕峯、林彥良(已調陞檢察長)2人對被告林男、盧女2人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不法犯罪所得1億705萬8,7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