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揭露,女直播主小玲2023年遭告侵害配偶權後,明知阿雄已婚,仍在訴訟期間持續保持密切聯繫,2024年4月還接受阿雄以微信支付方式抖內5,000元(約新台幣2萬2,532元),隨後2人同赴中國的酒店幽會3天。
人妻控訴老公與直播主頻繁透過通訊軟體往來,訊息包含「你是我的最愛」「幾點來,好想你」「我們倆該運動了」「昨天我錢是不是放在沙發上」「妳昨天走怎麼沒叫我」等曖昧內容,雙方對話中提及金錢往來及夜宿等細節,足證明2人關係不單純。為此,人妻身心受創,憤而提告小玲,索賠100萬元。
小玲強調自己身為浪LIVE直播主,平時與粉絲互動頻繁,並經營IG及臉書等社群平台,強調阿雄2022年與她結識時,聲稱已離婚,開始追求她,堅決否認與阿雄共住酒店或讓對方在家中夜宿。
小玲直到2023年因與阿雄的關係遭人妻提告,才跟對方結束關係,強調2人關係回歸到直播主與粉絲關係,而身為網紅主播,經常會收到粉絲曖昧訊息,其內容並未超出一般粉絲與主播間的正常互動範疇,撇清自己是造成對方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反指對方三度結婚又離婚,多次分合,感情基礎薄弱。
新北地院認為,小玲與阿雄的對話內容過於曖昧,雙方互動已超越一般男女間的正常社交範圍,雖然小玲辯稱是直播主,粉絲傳送親暱稱呼與戀愛幻想是常見現象,然而小玲曾承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已婚的阿雄已婚交往,顯然雙方關係並非單純粉絲互動。考量人妻目前自行創業,年收入優渥超過百萬,而小玲僅為一名直播主,月收入僅為3至5萬元,最終認定小玲侵害配偶權,應賠償15萬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